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

《僕人式領導的雙重關係》(The Dual Relationship of Servant Leaders)  伍權彬

  主耶穌的領導模式是僕人式的領導,以當日祂在地上的事奉工作角度看,其僕人式的領導不離兩重的關係:一為耶穌與父神的關係、二為耶穌與人的關係。作為基督徒的領導者,也須留意這雙重的關係。

一、 領袖與神的關係
  耶穌在地上的事奉,給予我們對於領袖與神這重關係上一個美好的典範。耶穌降世,道成了肉身,為要拯救人脫離罪惡的權勢,領導人出黑暗進入神的奇妙光明中(西 1:13;彼前 2:9);這是主基督降世的使命。耶穌亦取了奴僕的形像來到地上,既為奴僕,祂就守著這卑微的本位,存謙卑順服的心,甘願踏上十架的路程(腓 2:8)。就這奴僕的本分,祂曾向門徒借喻表明道:“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父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 4:34)。及至在客西馬尼的當夜,主耶穌在極其憂傷難過的苦痛中,祂俯伏在地求父神把苦杯撤去;最後,耶穌還是守著奴僕的本分,對父神說:“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 22:42~44)。
  耶穌這典範,充分表彰一位僕人式領袖與其主神關係的瞭解和實踐。祂瞭解主和僕的關係,二者在位分而言,上下有別;為僕者要明白為主者的心意,且盡心竭力地遵行。在實際履行之時,並非容易;為僕者除了心存謙卑外,更要甘願放棄個人的權益,為使為主者的旨意得以成就。
  新約聖經的信徒領袖常自稱為“基督的僕人”,這稱銜其實顯示了領袖和神之間的關係。保羅(羅 1:1;拉 1:10)、雅各(雅 1:1)、彼得(彼後 1:1)和猶大(猶 1:1)等皆為顯著之例。他們在使徒時代位居信徒領袖,他們有權柄領導主所託付他們的羊群;然而他們卻以“基督的僕人”自稱,表明他們同時是全完順服於主基督的權柄下作奴僕,按主基督的心意遵照辦理。所以他們有此意識:身為信徒群體的領袖,其個人並非獨尊無上,絕不可以隨私慾己意去推展這企劃那企劃、或去指揮這人那人;以權謀私或佈陣上位等更甭說了。
  在今天的瞬息萬變的世代中,信徒領袖更需要注重讀經和禱告,以維持與神的緊密關係和捉摸著神的心意,才能按祂旨意行事。

二、 領袖與屬員的關係
  耶穌在地上工作時,除了祂與父神的關係外,也有祂與人的另一重關係。作為僕人式的領袖,耶穌按著父神的旨意遵行使命作工。但耶穌絕非單為有使命在身,而去因工作而作工,祂卻是到人中間與人有緊密的聯繫。不論是面對室外大型的群眾、室內的團組、十二門徒及十二門徒內圈中的彼得、雅各和約翰,及至是單獨面對的個人:如尼哥底母、井旁的撒瑪利亞婦人等,耶穌到他們當中領導他們及幫助他們。耶穌皆是面對人,且按著他們的處境及他們的需要而工作。
  福音書中記載耶穌與人的關係也成為我們作僕人式領導的典範。有關這方面的例案之多,不勝枚舉。就路加福音第十五章的記載,耶穌按當時的處境講說三個比喻,即失羊、失錢和浪子的比喻。尤其是浪子的比喻,耶穌按著當日在場的兩批人的不同需要,以一石二鳥的方式在同一個比喻中教導他們。一則透過比喻中的慈父對回頭浪子的接納,叫被視為罪人的那一群得著安慰;也叫私下議論的另一群,透過比喻中的大兒子的自義,得以自覺反省。可見耶穌在人群中工作,絕非為使命工作而作工,乃是為著神的榮耀和頌讚,叫人得著天上屬靈的恩福(弗 1:3)。因此耶穌的領導,不是以工作為本,乃是以人的需要為本,也本著愛父神及至愛人的心來作僕人式的領導,絕不本末倒置。
  在今天這道德低迷的社會中,倫常及人際關係日趨複雜;瞭解時代人的需要不易,要切應其需要施予實際的幫助更難。信徒領袖需要置身於人群中,與時代文化有緊密的接觸,才能服侍我們這一世代。

結語
  按今天一般需求來說,作為領袖,我們需要捕捉異象遠見,明瞭切應時代的範式(paradigm),規劃事工策略等等,這些種種是毋庸忽視的;但作為信徒領袖,我們是僕人式的領袖 (servant leaders) ,我們更需要明白作屬靈領導的目的,是按著主的心意,透過不同的事工或運作,叫我們所帶領的人得著天上屬靈的恩福,使神得著榮耀。耶穌以羊圈的比喻道出祂是好牧人,祂愛羊群,也為羊捨命;這與雇工專為自己,甚至甭愛惜羊群的打工心態是截然不同(約 10:1~11)。主耶穌說:“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約 10:14~15)。主耶穌與父彼此間的認識,以及主與羊彼此間的認識,足以反映僕人式領袖與神和與屬員間的雙重關係。這雙重關係,尤其是與神的關係這一環,把基督教的僕人式領袖與今日在一些工商業界,甚至政界中力推的僕人式領袖,清楚分辨出來。

《僕人式的領導》(Servant Leadership)  伍權彬

  “領導”一詞甚為抽象,誠如西方領導學大師華倫‧班尼斯 (Warren Bennis) 所言:“領導有如美麗:確難給以下定義,但卻見者皆知。”[1] 縱然如此,領導學的學者們仍按其研究,各展所長,為“領袖”(leader)及“領導”(leadership) 之詞設訂了不同的定義。綜括言之,各家的定義大多直接或簡接表明 “影響力”(influence) 乃“領導”的必要元素。怪不得基督教的教牧學學者中也有直截了當的說:“領導就是影響力。”[2] 按此而論,基督教群體與其他群體對“領導”的看法有否顯著的分別,本文就此題問以有限的篇幅,按耶穌的教導作一概略的短論。

  當耶穌在地上事奉時,有一位母親曾經求衪看重和提拔她的兩個兒子,其他門徒聞之不滿。其後,耶穌就這情況,即時召集十二門徒說了以下的一番話:“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5~28;另參可10:42~45)
  我們可以把耶穌這番話,分為三部分看“僕人式領導”這課題。

一、一般人對領導的概念
  約在八十年以前,也即領導學未有具體地作科學性的研究以先,一般人對領袖的概念是一位有權位和有能力去指揮別人達成其個人或群體的共同理想的人。從上述耶穌的話中,也是反映著當日社會文化的領袖觀。
  在“領袖”方面言,當日一般人看領袖的形象是以“君王” 和“大臣”為焦點。“君王”(oi archontes) 這詞的原意為“管治者”。[3] 在馬可福音則用“尊為君王”(oi dokountes archein) 作記述,這短語按原文字面上的意思是指那些意圖 (dokeō) 作管治的人。[4] 《和合本》則從被動的角度來譯作“尊為君王”,意即帶有被視作或受尊重作管治者的意思。但亦有語義學的學者指出,當“意圖”(dokeō) 這動詞用作帶冠詞的分詞時,其義乃指那些有名譽、有影響力的顯達人士。[5]
  其實使徒保羅也曾經以這詞的同樣用法來稱呼那些在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為“有名望之人”(加 2:2)。另一個領袖的用詞是“大臣”(oi megaloi) ,這詞的原本意思是“大”,此處是把形容詞實體化作名詞用;按其語義而言,複數是指那些重要人物或在高位的人士,[6] 亦即指那些有權有位的人。
  在“領導”方面而言,馬可和馬太皆用“為主治理”(katakurieuō)和“操權管束”(katexousiazō) 兩個動詞來表達當日領袖的領導方式。“為主治理”(katakurieuō) 之詞意,即如和合本的譯法,表示領導者是以自己為“主”(kurios) 的身分作管治,也意味著受治理的人乃屬為奴為僕之輩,是一種由上壓下的指令模式。另一個領導模式的描繪用詞是“操權管束”(katexousiazō) ,和合本的翻譯把“權柄”(exousia) 運用的心態和手法的含義表明,這詞確實是帶著弄權行暴的意思。以上二動詞皆有介詞 kata 作前綴 (prefix) ,而這前綴明顯帶有消極的力量,意謂行使管治權的人是充滿著利己的私心。[7]

二、僕人式領導的觀念
  耶穌接著所說:“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這話表明了耶穌的領導觀與當時一般人的領袖和領導的概念有顯著的分別。按耶穌的闡述,在跟隨耶穌的群體中,為“大者”(megas) 就要在那群體中作“用人”(diakonos),為“首的”(protos) 就要在那群體中作“僕人”(doulos)。
  就“領袖”而言,描繪作領袖的第一個詞,即“大者”(megas),與上述之“大臣”(oi megaloi) 其實是原同一詞,故在此不作重覆注釋。另一領袖的用詞是“首的”(protos);在此處,按馬太和馬可的記載,二者皆從前句帶有統治意味的用語:“君王”(oi archontes),轉為用了“首的”(protos)一詞。“首的”這詞除了有次序上排列第一及在前的涵義以外,也用作處高位、或指在同一群同儕中為優秀的意義。[8] 按此,“首的”(protos)這詞的涵義與近代的“僕人式領導運動”倡導者格陵理夫 (Robert K. Greenleaf, 1904~1990) 所言之“群英之冠”(first among equals)[9] 的觀念有共鳴之處。
  就“領導”的模式而言,馬太和馬可皆以“用人”(diakonos) 和“僕人”(doulos) 二詞作為相對以上的“為主治理”(katakurieuō) 和“操權管束”(katexousiazō) ,這對比亦表明了耶穌之領導模式觀念與當日一般人的看法有所區別。“用人”(diakonos) 基本意思是一個服務者,甚至從本質上來說,是一個幫助者。[10] 另一詞“僕人”(doulos) 按當代的背景基本是指奴隸。這與“為主治理”和“操權管束”更顯出主耶穌說“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的區別。為奴隸者,根本沒有“主”的身分凌駕在別人之上,更沒有“權”去支配別人可言。新約聖經常以doulos用作事奉神的人之身分,當然這身分是指其個人與耶穌的關係,而非指事奉神的人就是眾人的奴僕。然而在這處經文的記述是“必作你們的用人”和“必作你們的僕人”(馬可則用“眾人的僕人”[panton doulos]);故此,耶穌這裏所指的“用人”和“僕人”,不是指身分上的關係,而是指凡以耶穌門徒的身分在群體中作領導的,必須具有幫助人的心態以及服務眾人的實際表現。

三、僕人式領導的典範
  耶穌在當日把一個嶄新的領導觀念帶出,將“領袖”與“僕人”這二者有著上、下殊異的身分象徵融合於一身,更把操權轄制他人的領導心態除掉;反之以服務和幫助人的心態和行動,列作身為領袖必須具的特點。這可謂“範式轉移”(paradigm shift) 的例子,也叫當日聽者即時摸不頭腦。耶穌亦隨即以其降世的使命為教案,故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這事以後,耶穌在逾越節晚餐時更以“主人”和“差遣者”為門徒洗腳作為“服侍”的行動教材(約13:1~17)。在最後的晚餐完結時,門徒竟然為他們中間誰為大的事再作爭論,耶穌以同上的領導觀教導門徒,運用修辭的設問法說:“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侍人的呢?”接著,耶穌再用修辭的反詰法把一般人的看法道出:“不是坐席的大嗎?”但耶穌隨即以己身為喻例,說:“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侍的人”(路22:24~27)。這番話再度表明了耶穌的領導觀。從模式的觀念而言,耶穌的領導觀是僕人式的領導;從實務方面而言,祂帶領門徒的方式是以服侍人的心態和行動,把僕人式的領導觀透過其生命及行事表彰出來。耶穌的言教和身教,成為了僕人式的領導最佳典範。

  反顧本文在引言中提及班尼斯把領導譬喻作“美”(beauty),為之作出定義雖難,但見者皆知。設若我們要為教會、基督教機構、或其中部門的領導人作出定義,也許亦是不大容易;但願凡與其交往者,不是因為知道其職稱名銜而視其為領袖,乃是從其服侍的心態和行動而知之。僕人式的領導,就是跟隨主作領導事奉者的標記。

【腳注】
[1] 原文為:“To an extent, leadership is like beauty: it’s hard to define, but you know it when you see it.” Warren Bennis, On Becoming A Leader (New York: Addison-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 1994), 1.
[2] “Leadership is influence.” Lloyd Perry, Getting the Church on Target (Chicago: Moody Press, 1977), 75; Hans Finzel, Top Ten Mistakes Leaders Make (Wheaton: Victor, 1994), 16.
[3] 《和合本》把 oi archontes 譯作“君王”,這可能是按路加福音22:25之“君王”(basileus) 為依據。
[4] Fritz Rienecker, Linguistic Key to the New Testament, 118 ,及 Max Zerwick and Mary Grosvenor, A Grammatical Analysis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142-43 ,二者皆按字面之意作解釋。
[5] Louw and Nid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Based on Semantic Domains, Bible Companion Electronic Edition 1.0 (Loizeaux Brothers, Inc., 1997), #5788.
[6] Louw and Nida, #5786.
[7] H. Bietenhard, “Lord,” The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Theology, vol. 2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9), 519.
[8] Louw and Nida, #5791 and #4813.
[9] Robert K. Greenleaf, Servant Leadership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77), 61.
[10] Louw and Nida, #3439.

《施洗約翰的事奉典範》(Serving Model of John the Baptist) 伍權彬

引言
  約翰福音3:22~36這段經文記載,耶穌與尼哥底母談道後,在猶太地住下;當時,耶穌收門徒比施洗約翰的多。有一個猶太人與施洗約翰的門徒辯論潔淨之禮。其實此人居心叵測,此舉表面上似是為著討論潔淨之禮;但實際上,這人是有意製造機會,藉著世人所著重的“業績比較”來一個惹是生非,挑撥離間。結果,施洗約翰的門徒不幸中招,以致他們來到施洗約翰面前時,不談潔淨之禮,反是對施洗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 [耶穌],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裏去了 ”(約3:26)。門徒言下之意,是帶有抱不平的心態。
  施洗約翰聽後不但沒有氣憤,反之,他藉此機會,再度為耶穌作見證。從約翰福音3:27~30作為施洗約翰的見證看,可以給我們作為事奉典範兩方面的學習:

一、認定神的主權
  當施洗約翰開始發言回答時,即表明了一個很重要的真理。他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甚麼”(約3:27)。其意思是:人絕不能以人自己的才智和方法,來強為自己加增甚麼,一切皆是“天上”(神)所賜的,是按神的旨意成就。此意表明施洗約翰相信神是天地萬物和歷史的主;神既是主,祂有其主權作興廢。施洗約翰明白此道,故他樂意存著謙讓的心接受“祂(耶穌)必興旺,我(施洗約翰)必衰微”的事實。
  如果我們掌握神是主是王的真理,就能容易瞭解和接納我們面對的境遇,更不會處處與人比較。一個常常凡事與別人比較的人,會有兩方面的危機。一為經過相比之後,若自以為勝於別人者,則容易沾沾自喜,自鳴得意;久而久之,便在生命裏養成自誇和驕傲的心態。結果,此些人與人交往行事,多是唯我獨尊。另一方面的危機是經過比較之後,若自覺遜色於人者,則會憂心忡忡,容易產生自卑和怨懟;更極端者,甚至會產生仇視敵對的心態。結果,此些人與人行事交往,為要取勝於人,運用以權謀私、損人利己的手段,也不足為奇。

二、認定自己的角色
  施洗約翰的見證再次重申確定他自己不是基督,他這話間接也表明了耶穌就是基督。其實他在這事以前已經表明他自己不是基督(1:20)。在這次事件中,他不因以世人的價值觀來看環境的不順(他所收的門徒比後起的耶穌所收的少)而改變自己應有的位分;相反,他仍持守著神交付他的本分,以“奉差遣在祂(耶穌)面前”(3:28)的身分,為耶穌作開路先鋒。這屬靈的領悟,實非旁人容易理解的;所以他用比喻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3:29a)。他既清楚知道誰是主角,誰是配角,便樂意的說:“故此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29b),並且更能謙卑的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3:30)。
  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不論是家庭、事業、或教會的生活,如果能在神的光照下,清楚知道神給與我們的崗位角色,就能安於本分,盡忠職守地事奉神。若認定神給與我們的崗位角色,便不至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否則,我們便容易莽自專大,甚至與人相處時,得寸進尺,處處要凌駕別人。認定神給與我們的崗位角色,我們便不至低估自己的位分,也可免容易行事因信心不足而停滯不前。

結語
  自古至今,“人為萬事的尺度”(Man i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的人本主義(Humanism)一直影響著世人的信念。時至今日的人本主義,更以發揮個人潛能作號召,鼓吹了一股自我提升的風氣;這容易教人在今日這時移世易之全球一體化的新經濟秩序中,必須在個人實力方面不斷增值,方能與人爭競,力爭上游,致達名利兼收。今日作為蒙主基督選召的人,若是隨著世俗之風,墮入為爭競、為名利的波濤中而進入神學院受裝備或進修;結果,只得為了掙扎求存而自我增值,何等可悲!若是持著施洗約翰的事奉信念和態度者,則可存著基督居首的心,繼續學習和事奉,神得榮耀,何等佳美!

《確認全職奉獻的反思》 (伍權彬)

  每年春季,不少熱心事主的信徒考慮進入神學院受裝備,其中也有尋求確認全職事奉呼召的信徒。要論確認全職奉獻呼召,其涵蓋的範圍也廣。本文試從以賽亞先知的蒙召經歷(以賽亞書第六章),並附以使徒保羅的蒙召和事奉經歷,反思一些確認全職奉獻的元素。

一、與神相交關係的密切(賽6:1~4)
  要瞭解一個人的心意,就必須要常與那人接觸相交;要瞭解神的心意也是一理。
  以賽亞在烏西雅王駕崩時的蒙召,他正在聖殿中經歷與神作近距離的相交。從他的觀察以及撒拉弗的信息,以賽亞領會到神是掌管歷史萬有的至高主,因他看見神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更體會到神的聖潔和榮耀。
  神揀選使徒保羅宣揚基督,祂藉亞拿尼亞去引導保羅。聖經記載:“他(保羅)正禱告”(徒9:11)。這表明蒙神呼召的人,他與神的關係是密切的。
  若要確認神是否呼召我們作傳道,我們也須從靈修生活和教會生活等來檢視我們與神的關係,反思與神相交的生活情況如何!密切?疏遠?唯有與神密切相交的人,才會明白祂的心意。

二、在神面前罪得赦免的潔淨(賽6:5~7)
  醫生施手術時所使用的工具,必須完全消毒潔淨;神使用的工人也須是聖潔的。
  當時以賽亞在神的聖潔榮耀光輝光照下,他看到自己平日不察覺的罪。他立時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不潔。神也藉撒拉弗拿紅炭沾其嘴,以表示除掉他的罪孽。以賽亞的罪得赦免後,神的呼召才臨到。
  若要確認神是否呼召我們作傳道,我們不但要常與神相交,更要藉著神的道和聖靈的光照,看內中有甚麼惡行沒有,求神潔淨。相信保羅在大馬色三日的等候禱告中,也包括了不少的知罪悔改。神決不會呼召一個活在罪中的人作傳道的。

三、得著神呼召話語的確據(賽6:8)
  以賽亞得著神的潔淨後,神呼召他的話語臨到,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
  雖然我們今日難以聽到神直接向我們說話的呼召聲音,但神仍然藉著聖經向我們說話。我們不排除神可以藉著一些事情去感動我們奉獻一生事主,但如果我們從聖經中得著神的呼召話語為確據,這經文能幫助我們堅定一生的事奉。
  保羅蒙召作傳道時,神也是藉著阿拿尼阿把神的呼召話語表明:“他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人面前宣揚我的名”(徒9:14);其後保羅也見證神呼召他的話語(徒26:16~18)。保羅因著有神呼召話語的確據,他便能在日後面對困難時,仍持著這召命,放膽無懼的宣揚主恩(徒22:14~15; 26:16~18),以致他能堅定一生的事奉,“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徒26:19)。
  筆者於蒙召時,神藉阿摩司書8:11向我說話。這節蒙召的經文也常提醒我,在順境和逆境中要堅定事主的心志。

四、願意一生謙卑順服事奉的心志(賽6:9~13)
  當以賽亞回應神的呼召後,神向他表明:他要傳主的道,但聽者卻不會作積極的回應。以賽亞隨即問:“這到幾時為止呢?”神的回答明示:直到猶大國被滅的日子。換言之,以賽亞一生的傳道成績表,從人的角度看,是沒有“業績”的。雖然本章經文沒有記載以賽亞當日的回應,然而從本書的內容,乃至先知一生的事奉,我們得知以賽亞是甘願一生存謙卑順服的心事奉主。
  一生奉獻事主的道路不是一條得名、得利、或叫人名利兼收的道路;反之,這卻是一條“選上的人少”的窄路。保羅一生的事奉可為佐證。他存謙卑順服事奉的心,不論前路是順或逆,他定意行完他的路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

  以上四點的互勉,盼望可給與正在尋求確認主呼召的信徒,作一些指引和思考。